眉医学会〔2021〕171号
	眉山市医学会
	关于进一步做好线下学术活动及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	
	各分会、专业委员会、工作委员会,团体会员单位,培训中心:
	根据省、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及有关部门要求,各专业学术组织、会员单位、培训中心在开展线下学术活动及培训时,应严格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会议的疫情防控工作及制定防控预案,现要求如下:
	一、各专业学术组织、会员单位、培训中心要严格控制会议(包括论坛、培训等)规模,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,倡导线上举办;
	二、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会议疫情防控责任和防控具体要求;
	三、会议规模超过100人的,参会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,并提供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;
	四、会议期间需安排就餐的,要采取分餐制、错峰就餐等形式,保持就餐距离,非进食时全程佩戴口罩;
	五、会场要认真执行健康监测、扫码亮码、佩戴口罩、保持1米线距离;
	六、活动期间,各专业学术组织、会员单位、培训中心会同场所(会场、住地)单位负责做好会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。对会场进行全面消毒及通风;出、入口分开设置,并开展健康监测等。
	七、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参加活动:
	(一)活动前21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;
	(二)活动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;
	(三)活动前14天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/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;
	(四)活动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;
	(五)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,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;
	(六)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(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)的密切解除者和密接的密接;
	(七)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。
	眉山市医学会
	   2021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