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医学会〔2025〕101号
	眉山市医学会
关于举办精神卫生专委会市级继教项目“精神疾病
	治疗新进展培训班”暨市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质控中心会议的通知
	各县(区)医学会,团体会员单位:
	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《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》,为推动我市精神卫生专业健康发展,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医疗行为,提升精神卫生质量及精神科执业医师专业技术水平,深入推进目标管理做好数据信息收集、分析和反馈。由眉山市中医医院(眉山市精神卫生中心)举办的《眉山市医学会精神卫生专委会市级继教项目“精神疾病治疗新进展培训班”暨市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质控中心会议》定于近期召开,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	一、会议时间
	2025年7月20日(星期日)8:00-8:50签到,8:50正式开会,会期一天。
	二、会议地点
	眉山宾馆三楼会议室(眉山市东坡区下西街迎宾巷17号,电话028-38229188)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	三、参会人员
	(一)眉山市医学会精神卫生专委会全体成员;
	(二)眉山市精神病与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成员;
	(三)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精神卫生及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。
	四、培训费用
	本次会议免收会务费。参会学员差旅、住宿费、交通费凭文件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。
	五、会议议程(详见附件)
	六、其他事项
	(一)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授予市级继续教育Ⅱ类学分2分,请携带智能手机参会,并下载“易学酷”手机客户端扫描二维码获取学分(会议按时签入签出)。
	(二)请各县(区)医学会、团体会员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会,请参会代表于7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(姓名+单位)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手机:13734902726。
	(三)联系人
	眉山市医学会学术活动部
	孙玉娇:19383349863
	眉山市医学会精神卫生专委会
	吴建桦:13734902726   
	附件:会议议程
眉山市医学会
2025年7月7日